经核实:父亲成“老赖”子女高分不能录取为误传
2019-02-26 09:08:08 来源: 中宏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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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宏网北京2月25日电今日,成都电视台CDTV-5播出题为《成都首列“老赖”子女被限制入学》的消息,称其女儿考试获取710分后,不能进入高校学习,随被某些社会舆论广为传播。经本网核实,事实并非如此,是因父亲列入“老赖”行列后,当地政府按有关规定,禁止其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学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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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称为老赖的罗某是成都高新区借贷纠纷案件中的被执行人。去年4月,当地法院向罗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,但罗某拒不执行,拒绝如实向法院报告财产状况。为此,法院向罗某发出限制消费令。罗某不顾法律规定,将子女送入高收费私立幼儿园就读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罗某子女的户籍情况,为其调配到户籍所在地就近的公立学校就读。

在禁止“老赖”子女在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方面,一直有相关文件明文规定。2015年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》指出,“老赖”子女不得“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”。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文峰分析称,“老赖”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,公立大学都不在这个范畴。

国家发改委、最高法等44部门在2016年印发的《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》也明确规定,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、实际控制人、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的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。

据悉,成都中院、成都市教育局已联合印发《关于禁止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的实施方案》指出,每年5月中旬前,法院应将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名称的协助执行通知书,函告同级教育行政部门。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抄送所属有关私立学校。有关学校在发布的招生备案公示表、招生简章及广告中,应申明招生对象不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子女。

考取710分的姑娘被高校拒绝录取的描述,在网上常会被误传,成为虚假信息。“女孩”的名字变为“19岁的玲玲”、“18岁的潇潇”等,以吸引眼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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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失信,子女受限。公众普遍认为作为积极构建社会惩戒体系的一项措施,可给失信被执行人以警示,倒逼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使社会公平正义得以维护,绝非是限制孩子接受教育的正当权利。

责任编辑:蔡德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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