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恋男友诈骗女子两万余元 身份查明后露出真面目
2022-04-29 18:44:08 来源: 大象新闻·东方今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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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员张慧如

2021年10月,一次偶然的机会,刚大学毕业不久的焦作女孩王某萌通过网络游戏认识了一位叫“王晗星”(网名)的同龄男孩。其间“王晗星”对女孩嘘寒问暖、百般体贴,逐步取得了对方的信任,多次接触了解后,女孩对男孩深信不疑,继而在网上发展为“男女朋友”关系。

女孩打算考驾照,“王晗星”谎称认识驾校教练,可以帮忙“直接拿证”,基于恋人间的信任关系,王某萌将钱直接转给“男友”,男友转脸竟在网上购买驾驶证考试书籍,并告知女孩书籍是教练寄来的学习用书。之后,女孩准备“专升本”提升学历,男孩又谎称“花钱可以直接拿到录取通知书”,女孩便再次将钱直接转给了“王晗星”。长时间线上了解后,双方相约到焦作线下见面,并到女孩家做客与其父母见面。直到发现了家中“丢失的金项链和200元现金”,王某萌才发现了蛛丝马迹,开始怀疑“男友”的一系列行为。

原来,“王晗星”先后以帮被害人王某萌办理驾驶证、专升本、托运摩托车等为由,通过网上购买驾驶证考试书籍、假录取通知书等物品,从王某萌处骗取钱财,共计17400元;另盗窃黄金手链(价值5124元)和现金200元。

2022年4月,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赵某龙犯诈骗罪、盗窃罪,向解放法院提起公诉。经查明,被告人赵某龙,男,21岁,户籍地安徽省,是盗窃、诈骗的惯犯。2020年4月因犯盗窃罪,被江苏省××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,缓刑四个月;2021年1月因犯盗窃罪,被上海市××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,2021年3月刑满释放。2021年12月因涉嫌犯诈骗罪,现被羁押于看守所。

焦作市解放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赵某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;被告人赵某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。依照《刑法》等规定,判决被告人赵某龙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4000元;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。合并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,并处罚金6000元。责令被告人赵某龙退赔被害人王某萌22724元。